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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琴霞債權糾紛案」協調會 |
- 時 間:民國98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二時三十分
- 地 點:立法委員丁守中服務處(台北市北投區東華街二段168號)
- 主持人:立法委員丁守中服務處 黃主任清芳
- 出席單位:
- 會議主旨:
茲有陳情人吳琴英以其胞妹吳琴霞名義開立之國泰世華銀行帳戶所衍生之債權糾紛問題,特召開協調會。
- 會議結論:
本案債權人向國泰世華銀行借貸新台幣180,300元(本金),利率19.7%,經多次扣款後,至98年3月底止仍需償還新台幣140,774元。本案陳情人於民國96年6月曾向承辦人秦小姐要求開立正確債務積欠數目以便償還,但承辦人員均擺高姿態,未給予陳情人明確訊息,導致債權人延誤償還時機,且因利息不斷累積後,債權人更加無力償還。因此建請國泰世華銀行暫停債權人之利息支付,且債權人願以十萬元結清所有債務,請國泰世華銀行體諒目前經濟不景氣,期能圓滿解決此債務問題,製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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