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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指出,學校用電,台電規定統一約定尖峰用電量,造成學校每月用電量超過契約用量百分之十以內時是兩倍費率,超過百分之十以上時則為三倍費率,形同罰款,他要求台電公司將現行學校用電單一的「契約容量」計價改成「雙值契約容量」或夏季及冬季兩個契約容量,以合理方式調整。
立委丁守中昨天召開「全國各級學校教育用電計價合理化」協調會。他表示,目前全國各級學校電費收費標準採「固定契約容量」收費,以整年度為單位,統一約定尖峰用電量,造成學校每月用電量超過契約用量百分之十以內時是兩倍費率,超過百分之十以上時則為三倍費率,形同罰款,而使用電量不足約定量時,仍需按約定量繳費並未退費,違反節能省電原則。部分學校因無經費預算可供繳付「罰款」,通常採挪用營養午餐費、限制教室日光燈數使用等方式因應,影響師生視力健康與權益甚鉅。
他說,供應學校用電高壓兩段式供電系統,契約容量最高僅能至四九九九瓩,如果要增加契約容量,校方每申請增加一瓩需繳交線路擴建補助費一五七九元,調降時卻未退費,完全不符合消費公平之原則。
丁守中表示,教育部及台電相關人員均允諾會針對學校用電方案,予以重新檢討。也曾三度提出質詢,要求相關單位應重視此一教育用電問題,然直至目前為止,各級學校仍依然使用不合理契約用電方式。而且教育部也沒有編足經費補助各級學校用電,造成學校動輒受罰。
他質疑,當各先進國家都已採用智慧型電表,分時段計價,以節省能源,台電卻仍落伍地固守舊規。他要求台電公司將現行學校用電單一的「契約容量」計價改成「雙值契約容量」或夏季及冬季兩個契約容量,或者是研究使用智慧型電表,合理調整學校電費,改善現行嚴重影響師生健康與用電計價不合理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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