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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已調降桶裝瓦斯與燃料油價格,但電價卻遲遲未降,昨日經濟部長尹啟銘與經濟委員會協商後,共同決議台電未來若要漲電價,須在一個月前先行預告;此外,經濟部每季都要檢討各項燃料成本,並將成本結構上網公開,未來只要煤氣油的燃料整體加權平均價格,比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價格還低,就須在下季調降電價。
繼日前中油宣布調降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和燃料油價格後,立院經委會昨天繼續審查經濟部98年度收支預算,特別針對居高不下的電價提出降價要求。
國民黨團代表丁守中就說,今年八月實施浮動油價機制後,油價已大幅調降,在委員會的要求下,11月1日20公斤桶裝瓦斯與每公秉燃料油,也已分別調降110元與4516元。
但天然氣與電價至今卻未調降,丁守中指出,電價成本有15%來自燃料油,如今燃料油每公秉既已大幅下降近六千元,每月台電即可減少燃料油成本約十一億元,為什麼還向用戶收取高電費?且如今國際原物料價格已頻頻下跌,卻無法反映至電價上。
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則說,燃料成本占發電成本85%以上,占台電總成本60%以上,除非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下探,天然氣價格才有可能在明年初調降。此外,發電燃料成本也須回到今年10月1日調整電價前的燃料成本基礎,電價才有可能下降。
昨日尹啟銘與委員協商溝通後,共同決議未來台電若要漲電價,須在一個月前先行預告。此外,若以今年10月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所依各燃料別的對應價格,也就是天然氣每立方公尺14.8元,燃煤每噸2844元,燃料油每公秉15607元來計算,未來只要任一燃料的整體加權平均價格低於對應價格,台電就須在下季調降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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