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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自由時報╱第A03版╱焦點新聞╱李宜儒、陳曉宜、王寓中、范正祥、洪友芳、陳梅英

DRAM再造 可能胎死腹中

  由經濟部推動的「DRAM產業再造方案計畫」,可能胎死腹中。在首家申請的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TIMC)日前已通過部、院審核,在向國發基金申請注資之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卻做成決議,要求經濟部應即停止推動該項再造計畫,且不得向國發基金申請注資,以免虛擲公帑。

  立院要求停止推動再造計畫

  上述決議是由兩黨立委潘孟安、丁守中、鍾紹和、徐中雄及林滄敏等人在經濟委員會提案,並由主席徐中雄宣布通過。依預算法規定,該決議未來若經立院併同預算案三讀通過成為主決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立院經委會通過上述決議後,工業局長杜紫軍緊急向在新加坡參加APEC部長會議的經濟部長施顏祥報告,施表示,既然立法院通過主決議,經濟部當然要尊重立法院的決定,一切就會呈報行政院裁決。行政院昨回應媒體詢問時則表示,等收到經濟部的評估報告後再行考量。

  國發基金不得挹注TIMC

  施顏祥指出,立法院先前就有決議,任何DRAM再造計畫,如果要動到國發基金,須經過立院同意,如今立院進一步決議不得向國發基金申請資金挹注TIMC,經濟部雖感遺憾,但也不能違背。

  施顏祥並坦言,目前對於DRAM產業再造,沒有別的方案。目前的大環境,DRAM價格已經回穩,業者壓力沒有七月時大,加上之前的紓困效果也已出現,業者應有喘息機會。

  經濟部稱尊重立法院決議

  不過,施顏祥也說,國內DRAM產業大量依賴國外技術授權的根本問題,並未改變,等到下一次循環出現時,相同情況勢必重演,經濟部將利用這段時間重新檢視、思考下一次循環出現時該怎麼辦。

  DRAM產業再造方案計畫是經濟部在今年七月廿日公布,最後計有三家廠商申請,除最早的TIMC外,還有力晶規劃設立的台灣快閃記憶體公司(TFC),及台灣創造力實驗室公司。

  根據行政文書流程,DRAM產業再造方案申請廠商所遞交營運計畫書,將先由經濟部審查,通過後再轉行政院核可,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再由國發基金挹注資金。目前僅TIMC獲經濟部與行政院審查通過。針對TFC和台灣創造力實驗室公司申請案,經濟部昨已決定先暫緩審查。

  國發基金執秘蕭國輝表示,尚未收到行政院送來的任何資料,不過在立法院不同意下,後續就看兩院如何溝通,國發基金尊重兩院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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