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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日透露,大陸選擇早期收穫清單項目有三原則,包括台灣進口較多、台灣關稅高於3%、對大陸產業利益較大等。至於我方,他證實,金融業確在早期收穫清單之內。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18)日要求經濟部針對ECFA非正式意見交換作說明,施顏祥表示,雙方在非正式意見交換時,已經表達彼此早期收穫清單納入的原則。
依據財政部進出口海關統計資料顯示,我方進口大陸產品前5項產品主要為電子產品與原物料,包括手機、自動資料處理機零組件、矽晶圓與特殊功能的IC晶片等,但經濟部未證實,上述產品就是大陸希望納入早收清單的產品。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施顏祥說,在早期收穫開始降稅前,雙方均認為有必要制定臨時原產地規則,以避免第三國搭便車。
我方已將金融服務業納入早收清單,但是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質疑,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洽簽FTA時,早收清單均無服務業,我方將金融業納入早收清單,期望可享受優於WTO待遇,未來ECFA送到WTO備查,是否會因違反WTO規定而達不到,反讓大陸金融業者進軍台灣市場?
貿易局長黃志鵬表示,WTO條文沒有明文禁止服務業不能納入早期收穫清單,再者,東協與中國簽署全面性架構協定時有規定,雙方將繼續討論服務業全面化的協議;我方也在非正式意見交流明確向對岸說明,會將服務業納入早收清單。
另對於大陸是否會因為其他國家要求比照優於WTO待遇的情況下,拒絕我方將服務業納入早收清單,黃志鵬表示,ECFA是FTA的一種,FTA強調的就是排除最惠國適用原則,因此只要確定服務業可以納入早收清單,就可排除其他國家比照適用。
我方向大陸提出的早收項目包括石化、紡織中上游、機械、汽車及零組件、部分電子等。
我方已向對岸表達,不會進一步開放農產品與陸勞,至於工業產品尚有1,300餘項未開放,施顏祥說,會盡力爭取降低開放項目量,若要開放,會爭取延後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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