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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工商時報╱第A4版╱綜合要聞╱呂雪彗、薛孟杰

營運總部 營所稅15% 產業創新條例周一協商 限定全球500大級企業適用

  產業創新條例營運總部租稅爭議可望劃下句點。立院將於週一進行朝野協商,未來凡屬全球500大級的國內外企業,並且對台灣投資、營收達一定門檻者,均可適用15%營所稅優惠稅率,估計國內企業只有宏碁、華碩等不到10家適用。這項租稅優惠將形塑500大級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投資誘因,增強我國際競爭力。

  促產條例即將在年底落日,但延續的「產業創新條例」,卻因朝野對營運總部營所稅減免幅度仍有歧見,未完成立法,經濟委員會國民黨召委丁守中透露,立院院長王金平週一將召集朝野協商,若仍有歧見,最快週五院會就會表決,力求年底前完成三讀。

  政院版對營運總部租稅優惠原本堅持單一稅率20%,但可同時適用其他研發、人培等功能性租稅優惠,不同意另開優惠之門。

  幾經政委梁啟源數度協調,行政院上週已與立委丁守中達成共識,並經吳揆等決策高層同意,決另起29條之1條文,同意以超低營所稅15%,提供全球500大級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誘因,這項條文形同政院與立委折衷的對案版本。

  丁守中表示,香港營所稅率已降到16.5%,新加坡也要降到15%,儘管外界質疑,若欠缺股利匯出免稅等配套,僅營所稅降低,吸引力有限,但他認為台灣整體條件優於星、港,只要給予營所稅優惠,就能吸引跨國企業前來。

  近日經政委梁啟源協商後,行政院已同意,將企業營運總部的營所稅將分為2類,一是傳統的營運總部,也就是現有400多家營運總部,適用營所稅率20%,及人才、研發等4項功能性租稅優惠。

  另一類則是國際級的跨國企業營運總部,適用營所稅單一稅率15%,不再享有功能性租稅優惠。

  不過,由於民進黨立委潘孟安另提案,要求將所有營運總部營所稅率都降為15%,財政部擔心稅損過大而反對,導致立法進度受阻,王金平因此將在週一協商,希望突破僵局。

  梁啟源強調,未在台設立營運總部的國際企業來台,沒有稅損問題,反而可增加稅收及經濟利益,具誘發投資的效果。丁守中表示,他將在週一協商時,要求增訂落日條款,至於期限為何,將交由朝野立委與行政官員討論後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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